今年以來,在自治區黨委、政府堅強領導下,全州各級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深刻理解把握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自治區和兵團工作匯報時的重要講話部署要求,以法治促發展、靠法治保穩定、用法治惠民生,法治政府建設進程得到加快推進,努力為中國式現代化新疆實踐提供堅實法治保障。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回顧
(一)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完整準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一是扛牢法治政府建設政治責任。始終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專門聽取縣市黨政主要領導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委員會各協調小組組長貫徹落實法治建設報告,毫不動搖支持“一府一委兩院”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召開委員會辦公室及其四個協調小組會議6次,研究破解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領域突出矛盾和癥結,將法治建設與黨委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確保依法治州、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巴州、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二是健全完善法治保障體系。動態調整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成員,圍繞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目標任務,制定自治州貫徹落實法治領域改革綱要(2023—2027年)任務分工方案,聚焦全面依法治州重點工作,制定法治政府、普法宣傳和依法治理、法治督察、法治為民辦實事等配套舉措24個,認真落實述法點評工作機制,完成州縣鄉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全覆蓋,統籌各方面推動完成“一規劃兩綱要”任務287項,完成率91.4%,黨對法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得到持續完善,法治保障作用日益凸顯。三是深化法治學習宣傳教育。堅持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黨委黨校(行政學院)學習培訓重要內容,建立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重大事項決策會前學法、“一把手”講法3張清單,引領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自覺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今年以來,全州各級黨組織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1907場8542人次,黨委黨校舉辦法治培訓班38期4593人次,領導干部參加“法治講堂·逢九必講”17期74763人次,組織領導干部任前考法73場次1587人,組織憲法宣誓1200余次,12萬余名干部宣誓,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四是抓實法治建設問題整改。針對上年度自治區述法會議反饋的3條問題和法治督察發現的43條問題,細化制定35條整改措施,專門聽取問題整改情況匯報,親自研究部署、加強督促指導,壓實責任鏈條,銷號整改落實,目前問題均已整改到位。五是建好用好法治人才隊伍。落實《自治州貫徹落實<新時代法治人才培養規劃(2021—2025年)>實施方案》,選派優秀干部跨縣市、跨部門行業交流任職,到縣鄉基層、維護穩定等吃勁崗位磨煉,提升法治人才隊伍政治素質。今年以來,全州調整法治專門隊伍領導干部81人,其中提拔重用32人,職級晉升18人,優化調整縣市檢察系統班子成員20人。鼓勵公職人員考取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大力培養公職律師隊伍211名。
(二)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一是優化政府部門機構職能配置。貫徹落實自治區深化黨政機構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準確界定10個涉改部門工作職責,全面完成州本級黨政機構改革任務、縣市涉改部門人員轉隸工作,領導班子配備到位、機構有序運行。全面梳理、動態調整自治州本級35個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并對外公布,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二是突出重點領域立法。探索開展立法法新賦予的基層治理領域立法,在全州403個代表聯絡站基礎上,設立12個基層立法聯系點、113個“一沉到底”的代表聯系點,創新“代表趕巴扎”“民事民議實踐站”和說事評理等代表履職載體,持續豐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巴州實踐。堅持立修并重、急用先行、成熟優先,推進“小切口”“小快靈”精準立法,聘請20名立法咨詢專家,修改完善自治州現行法規,報批、頒布施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制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修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燃氣管理條例》,地方立法駛入“快車道”。三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完善州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重大決策出臺前按照規定向州黨委請示報告,涉及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前,嚴格實行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州縣兩級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85個,其中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3個。司法行政部門常態化固定列席政府常務會議,依法審查重大合同、協議64件,提出建議113條。全州黨政機關(人民團體)法律顧問覆蓋率100%,法律顧問出具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合同協議等合法性審查法律意見1010條,2024年博湖縣作為自治區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聯系點。四是強化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發《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開展自治州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訓2次,全州制定規范性文件15件,備案審查17件,堅決防止行政規范性文件“帶病”印發、違規使用。全面清理涉及國務院修改和廢止的部分行政法規、宣布失效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經清理,全州政策性文件134件,其中擬修改6件,擬廢止73件,已廢止54件,擬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截至目前,全州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72件,其中州本級24件、縣市48件。五是鞏固完善府院府檢聯動機制。研究制定府院聯動工作要點,明確4個方面25項具體任務,召開州府院聯動會議2次,協調解決行政機關實質性化解矛盾爭議、土地承包合同違約、拖欠工程款、非法轉包、違法分包、辦理不動產登記事項復雜等6方面具體問題,推動政府、法院、檢察院資源整合、力量集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印發《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設反面典型案例》,以反面事例為鑒、舉一反三,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意識。六是強化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制發《自治州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工作方案》,在全疆率先刻制州、縣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印章,設立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3個,指導縣市配備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員112名,實現監督力量全覆蓋。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抽查州、縣市143個行政執法部門執法案卷587件,綜合合格率達96%,倒逼執法部門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穩妥推進鄉鎮(街道)賦權,指導縣市、鄉鎮(街道)完成制定《鄉鎮(街道)行政處罰權事項清單》。目前,25個鄉鎮對32項處罰事項全部承接,75個鄉鎮(街道)部分承接,聚焦政府重點執法19個領域,統籌推進《鄉鎮(街道)權責清單》承接事項62項,確保基層執法“接得住”。七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制定自治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30條措施,深化“司法惠企”,涉企案件通過線上立案1147件,審結涉企案件7587件;深化“法治體檢”,落實“萬所聯萬會”法律服務機制,117名律師服務企業115家;深化“檢察護企”,辦理專項活動案51件,民營企業權益執行監督案入選自治區典型案例。召集80余家企業召開座談會5次,清理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法規規章政策,決定廢止85件、修訂12件。落實政府守信踐諾機制,摸排拖欠企業賬款76項3.04億元,清償率100%。八是提升政務服務能力。以開展損害營商環境突出問題集中整治為抓手,創新開展“領導干部走流程”和“無證明城市”建設活動,政務服務事項做到應進必進、一門受理,實現州本級300項、縣市級400項以上事項標準化,審批時限壓縮至40%。“12345”熱線接收企業和群眾訴求14.5萬余件,辦結率、回訪滿意率均達99%以上。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博湖縣、若羌縣政務服務中心評為“自治區級標桿大廳”。九是全面主動推進政務公開。持續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梳理完善教育、醫療、就業、養老等31個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優化州、縣(市)、鄉鎮(街道)三級政務公開全領域標準目錄,完成公開標準目錄和網站主動公開目錄的融合應用。2024年信息公開目錄信息更新2840余條,政務微博信息發布1572余條。州長信箱及“微政巴州”等政民互動板塊,累計回應群眾留言1211條。十是凝聚行政機關監督合力。統籌推動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紀委監委監督、統計審計監督、社會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貫通協調,嚴格落實與巡視巡察、審計、司法等部門發現問題線索移送、辦理、溝通工作機制,共接收巡視巡察移送問題線索60件、審計移送8件、公檢法機關移送17件。辦理答復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346件,滿意率99.7%,保障行政權力依法規范透明運行。
(三)牢牢把握解決法治領域突出問題的著力點,形成用治保障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一是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制。聚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這個關鍵,開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單位履職報告評議工作。緊盯青少年普法教育重點,落實法治副校長制度,配備法治副校長520名,法治副校長進校園開展法治講座和宣傳教育活動6857場次,受眾師生40余萬人次。狠抓基層群眾教育這個根本,實施鄉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遴選培養“法律明白人”3550名。組建300名出租車司機、150名外賣員、150名快遞員組成的新業態普法宣傳志愿者服務隊,構建新時代普法宣傳新格局。二是健全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成公共法律服務中心9個、服務站96個、服務室584個,實現州縣鄉村四級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全覆蓋,辦理司法鑒定2829件、仲裁190件、公證35965萬件、涉外案件456件,有效維護基層群體合法權益。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40件(民事594件、刑事1046件),法律幫助案件2422件,通過“12348”法律服務熱線咨詢11986件,不斷增強公共法律服務社會效益。和靜縣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三是推動行政復議規范化。認真落實行政復議規則制度和行政復議集體辦案責任制,聘請行政執法單位法治力量、政府法律顧問和社會代表,為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提供指導、幫助和咨詢意見,高質量受理行政復議申請323件,受理262件,較去年同期151件上升113.9%。州人民政府行政訴訟應訴案件11件,出庭應訴率100%。四是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指導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機制,采取調解優先、援助兜底、援調聯動等多元化調解方式,全面梳理案件類型、查找頻發易發案件根源,做到提前預防、有效化解,各級人民調解案件48663件,成功率99.7%;受理行政調解案件13063件,調解成功率為87.9%。依托社會公益組織成立“巴州中信民商事糾紛調解中心”,納入庫爾勒市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組織,化解訴前矛盾糾紛855件,標的金額9984余萬元,挽回損失2900余萬元。發揮“金牌調解員”專業優勢,在州市公共法律服務設立“庫爾勒市疑難復雜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化解疑難復雜矛盾糾紛79件,涉及金額為3561.36萬元。依托22個人民法庭,擴大“總對總”訴調對接范圍,化解各類矛盾糾紛3830件,線上線下聯系群眾9465次。推進共建“人大代表聯絡站+檢察官工作室”試點13個,接待來訪群眾57人次,邀請人大代表參加檢察聽證會42場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建設責任落實還有不足。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面依法治州工作需進一步加強,法治巴州、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一體推進還不均衡。落實依法行政關鍵點抓得不實。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的法治意識還需增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把關不嚴;在推動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上督促指導力度不大、延伸覆蓋不夠,基層不同程度存在執法不規范、普法不科學等問題。
(二)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仍有不足。政務服務數據共享還未完全實現。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尚未全部完成與國家部委、自治區廳局業務系統對接,經常造成數據同步更新滯后,形成錯誤數據和冗余數據。行業業務系統與一體化平臺的互聯互通能力不足,造成企業群眾需要登錄多個系統辦事的困境。信息化建設軟硬件基礎薄弱。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缺乏硬件支撐,信息化建設運維意識不強、建設資金保障不足。
(三)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匱乏。圍繞“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提供高質量的涉外法律服務要求,全州懂法律、懂規則、懂實務、懂外語的涉外法治人才匱乏,選拔培養工作難度較大。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體制和統籌協調。一是高位推動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州、縣市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統籌協調、督促檢查等職能作用,督促委員會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協調小組定期研究法治建設問題弱項,高位推動縣市、部門單位依法履行職能,落實自治區、自治州法治督察、專題述法反饋的問題整改,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和備案審查工作規程,充分建好用好自治州規范性文件數據庫,將縣市、部門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全部納入備案審查范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維護法治統一。三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組織開展執法人員和執法監督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培訓、行政執法案卷質量評查,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四是健全依法決策制度。嚴格落實《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督促縣級以上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制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開。嚴格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工作制度。
(二)健全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的多部門合作機制。一是深化府院府檢高效協同履職機制。通過府院府檢聯合發文、聯席會議、常態化溝通機制等方式,一視同仁看待民營企業,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履行承諾還清欠款,落實政策強化保障,進一步深化認識、形成共識,推動府院高效協同履職,形成府院協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合力。二是完善執行聯動機制。優化信息化執行聯動平臺,加強法院與自然資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以及公安機關溝通銜接,依法依規推進中小微企業賬款清欠工作,加大失信懲戒力度,擴大網絡執行聯動合作單位和財產查控種類,著力解決“執行難”問題,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競相發展。三是強化部門緊密合作。積極推動州、縣市兩級工商聯與同級司法部門全面建立合作機制,健全民營企業投訴受理和訴求辦理的反饋機制,加強對民營企業反映的問題及訴求建議全程跟蹤、限時辦結、及時反饋,推動司法保護有效覆蓋高多的民營企業。加大信息共享,司法部門在辦理涉企案件時應將有關情況通報同級工商聯組織,以便同級工商聯及時掌握情況,采取相應對策,維護企業生產經營穩定。檢察機關在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時,對于一些共性的問題,向同級工商聯發送檢察建議,指導并幫助抓好犯罪預防。
(三)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深化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應用,圍繞流程更優、環節更少、審批更簡、服務更好、監管更強,加快數字政府和“無證明城市”建設,全力促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一網協同”“一網統管”,不斷完善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及自助辦理大廳的服務功能,全面實現“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提升優化12345熱線接訴辦理能力,升級改造12345平臺功能,開發智能文本、智能語音、智能質檢、地圖交互功能,完善“一中心、一庫、一平臺”運行架構。督促縣市完成便民服務中心(站)標準化建設,配置服務設備,配齊工作人員。梳理更多政務服務事項下放鄉鎮、村社區延伸辦理,實現高頻民生服務事項“就近辦”。
(四)推進行政爭議糾紛源頭治理。一是督促行政機關主動依法履職。嚴格落實《自治區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在提升執法規范化上下功夫,有針對性加大對執法人員的法治素養培訓,尤其注重從行政敗訴案件中汲取教訓、從典型案件中總結經驗,增強行政執法、化解矛盾糾紛、依法辦事能力。針對近年來兩級人民法院受理的請求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案件增長明顯的問題,舉一反三查擺整改,各行政機關要及時、準確、全面回應群眾訴求。二是以司法建議為抓手提升行政效能。圍繞審判中發現的問題開展調研、提出司法建議,將司法反饋、辦理情況作為部門推動法治建設工作評價的重要內容,對在審判過程中發現的行政執法中的難點堵點問題,積極與相關行政機關溝通,助力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三是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堅持把非訴機制挺在前面,監督和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復議機關充分發揮連接行政相對人與各行政機關溝通橋梁和紐帶作用,既代表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復議權,又作為同級或上級主管部門做好指導監督工作,定期排查通報涉行政機關矛盾糾紛情況,明確責任部門,積極協調政府部門統一思想認識,引導行政機關主動作為、依法辦事、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
(五)加快培養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系統研究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師資力量、教學方法,針對涉外法治人才庫情況,結合全州和企業急需、國際前沿法律問題、國際公約談判、制定與修改等需要,為巴州和企業“走出去”提出解決問題的法律咨詢意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