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巴州執行〈新疆房屋建筑與裝飾、安裝工程、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的通告》(巴建規發【2023】1號,以下簡稱《通告》)。為更好理解和執行《通告》,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必要性
為貫徹落實國家工程造價計價改革方針政策,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維護工程建設各方合法權益,促進我州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依據《新疆房屋建筑與裝飾、安裝工程、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據
《通告》依據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的公告》2020年第145號文第二條,本《房建定額》和《市政定額》是編制地區單位估價表、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招標控制價、施工圖預算的依據,可作為投標報價、簽訂施工合同、工程結算、編制企業定額的參考。《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裝工程補充消耗量定額〉(2020版)的通知》新建標〔2021〕8號文第三條,本《安裝補充消耗量定額》是編制地區單位估價表、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招標控制價、施工圖預算的依據,可作為投標報價、簽訂施工合同、工程結算、編制企業定額的參考。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管理辦法》第三條(二)計價依據信息包括國家、自治區發布計價規范、統一定額,地方和行業發布的投資估算指標、概算指標、專業消耗量定額及地區單位估價表,建設工程費用定額及標準、工期定額、勞動定額,各類工程參考性生產要素市場價格信息等;第五條,州、地(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工作的監督管理,具體工作由州、地(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三、主要內容說明
《通告》共六條,第一條、第五條明確了執行時間、執行范圍。
第二條至第四條明確了執行方法、調整方式。
第六條明確了《通告》最終解釋權歸屬及有效期限。
咨詢單位:巴州建設工程服務中心建設工程造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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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