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治州十三屆政協四次會議
第1344001號提案的答復
馬秀艷委員:
您好!您在自治州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優化二級醫療機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調劑的提案》(第1344001號)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目前我國醫療保險政策采用地級統籌,各縣(市)區征收醫保基金以地級為整體進行調劑、管理,根據《關于印發基本醫療保險付費總額控制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113號)文件,《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結算實施細則(試行)》(巴醫保發〔2022〕29號)文件,《關于貫徹落實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2.0版分組方案并深入推進相關工作的通知》(新醫保發〔2024〕60號)文件等相關文件要求,州醫保局嚴格依照“以收定支,略有結余”的原則每年初制定本年度業務支出預算。
制定總額預算時需在財務預算的基礎上扣減門診支出費用、異地就醫支出費用、大病支出、政策性支出等費用后,制作各醫療機構總額控制預算,根據各醫療機構上年或近三年歷史實際發生費用、診療水平、級別、類別等指標確定預算基數及調整系數,總額控制指標由基數和調整系數計算生成。
根據總額預算管理要求,年度內對確因政策變動、重大改革事項、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疾病暴發、服務量變化較大等客觀因素,導致當年醫保基金支出發生重大變動的,預算應做合理調整。
綜上所述,對所提建議如年內出現因客觀因素導致醫保基金支出發生變動,預算可做合理調整,在制定二級醫療機構醫保基金額度時會參照各醫療機構上年或近三年的歷史實際發生費用進行調整。
今后,巴州醫保局也將嚴格執行總額預算管理要求,接受黨委政府及社會的監督,合理制定醫保基金年度預算,做好醫療保障工作,守護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事業的支持和關心。
主管領導:李艷
職務:州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聯系電話:13779650336
承辦人:高建業
職務: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干部
聯系電話:1820996052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醫療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