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統計局2024年“雙隨機”執法檢查
工作總結
5月27-31日,按照局黨組年度統計重點工作安排,由政策法規科牽頭,抽調州縣15名業務骨干組成5個檢查組,分別赴全州各縣市對60家統計調查對象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工作,目前該項工作已全部完成,現將檢查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檢查范圍
按照局黨組年度統計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政策法規科制定了檢查實施方案,制定了雙隨機抽查計劃,從重點統計行業抽取60家單位進行了實地檢查,其中包含15家工業、13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10家商貿單位、4家建筑業、5家房地產、8家服務業、1家事業單位、4家勞動工資。按區域分,庫爾勒市及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共12家單位,其余各縣市6家單位。
(二)人員情況
共抽調本局各業務科室負責人及業務骨干6人,縣市統計局9名統計執法骨干(每縣市各1人),組成5個檢查組,檢查組組長由我局各業務科室負責人及業務骨干,配備1-2名州縣統計執法骨干,檢查前組織開展執法流程和執法文書運用培訓,然后按照庫爾勒市1組,其余每2個縣市1組自行組長開展檢查。
(三)檢查情況
從檢查結果來看,60家單位中存在問題的共18家,其余43家單位未發現問題。存在問題的單位按所屬縣市分,庫爾勒3家,開發區1家,焉耆1家,和靜3家,尉犁縣2家,輪臺縣1家,和碩3家,若羌1家,且末3家。按照自治區2024年新制定的統計處罰裁量權基準,未發現主要價值量指標違法數額超過500萬元且違法比例10%以上的統計違法行為。但存在個別違法比例超過10%或違法數額在500萬元以內的統計違法行為。
(四)檢查效果
本次州縣聯動交叉執法檢查系首次實施,從實際檢查效果來看,存在一些亮點,一是檢查由州局科室負責人或業務骨干帶隊,便于工作開展,統計調查單位整體較為配合,也為后期依法查辦相關統計違法案件、杜絕執法“寬松軟”的問題起到良好的監督作用。二是州縣執法業務骨干交叉協作,進一步加強了州縣統計干部間的溝通聯系,也能起到相互學習相互促進的效果。三是解決了縣市統計局執法力量不足,執法能力薄弱的問題。同時,檢查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如受統計專業制約,檢查組成員不能自行完成部分專業的執法檢查,必須依靠縣市相關專業力量開展工作,削弱了執法檢查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二、存在的問題
(一)統計人員不穩定,統計培訓指導跟蹤不到位
個別統計調查單位統計人員進行更換后,交接不細,加之縣市統計局人員力量不足,培訓指導跟蹤不到位,導致統計人員對統計指標理解錯誤,出現填報錯誤的情形。如:庫爾勒市上庫工業園某化肥有限公司4月更換代賬會計,按照產品產量乘以成本單價計算工業總產值,導致出現錯誤。
(二)對新升規納統企業監測還有欠缺
本次“雙隨機”執法檢查中,有相當比例的調查單位屬于新升規納統企業,縣市統計局對這部分企業的跟蹤服務和數據監測還不到位,有的企業統計人員對相關統計指標不熟悉,易出現取數錯誤、理解錯誤等問題。如:焉耆縣某運輸有限公司統計人員對統計指標理解不到位,導致出現多報4月應繳增值稅9.4萬元,差錯率達2.47倍。還有個別統計人員不重視統計報表填報,易出現粗心大意漏填漏算錯報的情形。如:和碩縣某新材料有限公司4月工業銷售產值填報數816千元,檢查數1334千元,差值51.8萬元,差錯率38.8%,系統計人員工作失誤造成。
(三)統計報表填報節點與財務報表填報節點不一致
因縣市統計部門要求的統計數據填報節點與企業財務報表完成節點不一致,容易出現填報數與財務報表相關數據不一致的情形。如且末縣某玉器工藝品有限公司1-4月填報統計報表時,因統計臺賬不健全,加之財務數據尚未核算,故按估算值填報商品零售額1779千元,實際檢查數為1612千元,差值16.7萬元,差錯率達10.4%。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將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報請局黨組研究,依法對相關統計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二)督促縣市統計局加強對相關企業,特別是新升規納統企業的跟蹤服務,加強對統計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尤其要留意新更換統計人員的情況,避免因指導培訓不到位出現統計數據不真實的情形發生。
(三)加強日常的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及時發現問題,將問題化解在初期階段。特別是本次“雙隨機”執法檢查中發現問題相對較多的縣市,要加強平時統計數據核查和業務指導培訓。
(四)總結此次檢查中的經驗,改進存在的問題,為今后更好開展相關工作做準備。
巴州統計局政策法規科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