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園區(開發區)管委會: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已經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6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高新技術企業倍增
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新疆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新政辦發〔2022〕78號)、《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引領作用推動巴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巴黨發〔2022〕10號)精神,強化巴州科技型企業培育力度,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實現倍增發展,為我州高質量發展蓄勢賦能,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新疆和聽取自治區、兵團工作匯報時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和自治區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深化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梯隊培養機制,加強部門協同,強化服務質效,發展壯大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培養引進更多高新技術企業落地,進一步發揮高新技術企業在產業發展中的引領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保存量與擴增量相結合。做好“開源”與“節流”有機統一,力爭現有高新技術企業“不掉隊”,提升新申報企業的質量和認定成功率。
2. 堅持培育與引進相結合。以加強高新技術企業源頭培育為重點,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向高新技術企業轉型,吸引更多高新技術企業落戶巴州。
3.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激勵相結合。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各級各部門要通力協作,深入開展政策引導與服務;進一步發揮有效市場作用,以市場機制促進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
4. 堅持統籌與協同相結合。建立健全州、縣(市)、園區協同工作機制,加強對全州政策的統籌引領,有效發揮協同效應,形成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強大合力。
(三)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企業主導技術創新體制機制,促進各類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提升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研發能力,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實現倍增發展。有力促進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和質量“雙提升”,帶動產業向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發展。力爭“十四五”末,全州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150家以上,成為打造絲綢之路經濟帶區域創新高地、推動高質量發展、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強有力支撐和重要力量。
二、重點任務及工作措施
(一)夯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基礎
1. 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從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規模以上企業、龍頭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中遴選一批優質企業作為高新技術企業重點培育對象。對州內外高新技術企業在巴州設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生產類子公司,直接納入后備培育庫。州本級、縣(市)、園區要建立后備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臺賬,按照申請一批、培育一批、儲備一批的原則,動態調整更新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力爭2025年全州累計入庫企業達到180家以上。(牽頭單位:州科技局;責任單位:州工信局、發改委、農業農村局、國資委、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 建立梯隊培育機制。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梯隊培育機制。依托自治區、自治州科技計劃體系,在各類科技計劃專項中支持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承擔科研項目,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識產權,進一步加快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向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牽頭單位:州科技局;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工商聯,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打造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載體
1. 提升創新載體孵化能力。全力推進庫爾勒上庫自治區級高新區升級國家級高新區,積極推動國家級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雙創示范基地等創新載體提檔升級,持續強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策源地”作用。積極引導企業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為科技型企業服務,推動科技型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鼓勵各縣市、園區布局培育一批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有序規范開展高新技術企業“一站式”培育服務。(牽頭單位:州科技局;責任單位:州工信局、發改委、人社局、商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 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發展。圍繞自治區“八大產業集群”建設和自治州“七大戰場”主攻方向,積極打造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將產業集聚區打造成集聚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的主陣地,并有力推進州域內工業園區提質升級,引導企業專業化聚集、集群化發展。(牽頭單位:州科技局;責任單位:州工信局、發改委、商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提升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
1. 提高高新技術企業承擔科技計劃項目比例。面向高新技術企業征集重點產業技術需求,編制自治州科技計劃項目指南。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牽頭實施重點科技項目,解決自治州重點產業共性和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提升產品質量、技術水平和產出效益,增強高新技術企業核心競爭力。(牽頭單位:州科技局;責任單位:州工信局、發改委、農業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建設高水平創新平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自建或聯合共建企業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引導有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創建自治區級及以上創新平臺。到2025年,力爭規模以上國有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牽頭單位:州科技局、國資委;責任單位:州工信局、發改委、工商聯,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 推動創新人才向高新技術企業集聚。依托各級各類人才培養和引進計劃,為我州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培養科技人才和創新團隊。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依托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和創新基地平臺等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探索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科技特派員派駐工作。創新科技人才引進機制,對高新技術企業引進的高層次緊缺人才,州本級科技計劃予以優先立項支持。充分發揮清華大學研究生巴州社會實踐、院士專家巴州行、青年博士巴州行、企業家巴州行等平臺載體,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稱。(牽頭單位:州黨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州人社局、財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州科協、團委,新疆科技學院,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加大高新技術企業財稅金融扶持力度
1. 健全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完善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的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積極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政策,對2022年(含)以來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州本級財政予以一次性20萬元資金獎勵支持。各縣市、園區按照1:1比例配套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資金,與州級獎勵政策疊加支持,并建立表彰激勵機制,放大政策效應。對其他省區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直接確認資格并享受首次認定獎勵政策。(牽頭單位:州科技局;責任單位:州財政局、稅務局、商務局、金融服務中心,中國人民銀行巴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巴音郭楞監管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 拓寬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支持銀行系統開發高新技術企業個性化貸款等科技金融創新產品。鼓勵銀行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主動授信,并結合風險補償等方式,著力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推動銀行金融機構通過合理優化審批流程、提供綠色審查審批通道等方式提高授信審批效率。推進金融產品與科技創新融合發展,發揮各級各類產業基金、風險投資基金、金融資本的杠桿作用,促進銀企聯動、投貸結合,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牽頭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巴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巴音郭楞監管分局;責任單位:州科技局、金融服務中心、財政局、商務局、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 落實各項惠企利企政策。加強高新技術企業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服務、技術咨詢等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設備器具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各縣市、園區制定相應優惠政策,優先保障高新技術企業用地,全力滿足企業用水、用電需求,對入駐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州稅務局;責任單位:州科技局、自然資源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4. 推動高新技術企業上市發展。加大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培育力度,遴選研發投入大、營業收入高、知識產權多的高新技術企業納入自治州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重點培育,推動符合條件的優質高新技術企業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增強發展能力。(牽頭單位:州金融服務中心;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巴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巴音郭楞監管分局,州科技局、財政局、商務局、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五)完善高新技術企業服務體系
1. 強化培育服務能力。優化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訓和服務水平,推進科技服務類第三方機構備案工作,吸納優質服務機構入駐巴州,在企業培育、認定、成長的全過程給予全方位指導服務,助力企業健康、快速成長。加強財政、科技、稅務、工信、發改、市監、金融、統計等相關部門的橫向聯動,擴大政策普及面,開展政策宣講解讀,聯合建立常態化政策宣講培訓機制,確保符合條件企業應報盡報。持續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跟蹤服務工作,力促到期企業積極申報重新認定。(牽頭單位:州科技局;責任單位:州財政局、稅務局、工信局、發改委、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金融服務中心,中國人民銀行巴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巴音郭楞監管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 強化企業知識產權申請服務。加大科技型企業技術合作、轉讓、成果登記、交易等服務,鼓勵科技型企業加大知識產權申請力度,建立科技型企業知識產權服務“綠色”通道。按有關規定提供優先審查、維權援助、人才培養和費用減免等服務;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開展專利導航工作,培育建設一批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牽頭單位: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州科技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 增強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服務能力。充分利用自治區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專項行動,支持和引導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依托自治州技術合同交易登記機構,為高新技術企業成果登記提供綠色通道,提升科技企業技術合同成交額,推動科技成果加速轉化。各縣市通過政府采購、研究開發資助、發布產業技術指導目錄、示范推廣等方式支持企業自主創新成果的轉化應用。(牽頭單位:州科技局;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工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4. 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對外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好科博會、高交會、科洽會等科技交流合作平臺,密切我州高新技術企業與疆內外企業的交流合作。用好科技援疆機制,推動巴州與其他省市高新技術企業之間的交流合作。用好廳地會商、兵地聯動機制,構建科技融合創新新局面。支持科技領軍企業聯合疆內外產學研用等力量組建創新聯合體,吸納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開展協同創新,形成產業集聚,提升全產業鏈企業創新能力。(牽頭單位:州科技局;責任單位:州黨委組織部,州發改委、工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培育責任。各縣市(開發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對帶動全州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州黨委部署要求,加強指導和服務,把培育、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縣市(開發區)要強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主體責任,根據任務分工建立領導包聯機制,明確培育目標,制定工作方案,多措并舉,協同推進,精準培育。
(二)強化協同聯動。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能,建立政策溝通和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具體落實方案,以“大科技”理念共同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各項任務與政策相互銜接、落地見效。各縣市(開發區)要充分發揮科技管理部門的組織、協調和服務作用,完善部門會商制度,加強統籌指導和協同推進,制定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配套措施,促進企業數量、質量“雙提升”。
(三)強化監督評價。州績效部門要充分發揮創新驅動發展綜合績效評價的“指揮棒”作用,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情況作為評價各縣市、園區科技創新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加強監測評價,適時調度高新技術企業創建工作,定期通報各縣市、園區培育、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情況,并作為科技創新驅動發展考核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