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順應城鄉融合發展趨勢,重塑城鄉關系,推動城鄉資本、技術、人才等要素雙向流動,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要素配置合理化、產業發展融合化。
第一節 健全城鄉要素合理配置機制
促進生產要素雙向流動。以破除城鄉要素流動體制機制障礙為重點,充分發揮市場在城鄉要素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城鄉一體的要素市場體系。優化配置城鄉公共服務資源,暢通人口雙向流動通道。建立城鄉統一、主體平等、產權明晰、合理有序的建設用地市場,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土地價格形成的重要作用,切實保障農牧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落實城鄉統一就業創業政策的具體辦法和措施。
第二節 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
健全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并軌,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城鄉共享。實施城鄉義務教育學校聯盟捆綁發展,推進“集團化辦學、捆綁式發展”辦學模式。推動建立農村幼兒園與城市優質幼兒園“城鄉聯盟共同體”,加強包聯幫扶。推動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建設,構建縣鄉村三級聯動的縣域醫療服務體系。鼓勵各級醫院建立對口幫扶、巡回醫療和遠程醫療機制,積極發展面向農村的遠程醫療和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智慧醫療。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做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推動文化資源重點向鄉村傾斜,建立文化結對幫扶機制。
第三節 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
推動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促進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鄉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逐步實現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因地制宜編制鄉村規劃,統籌土地利用、產業發展、居民點布局、人居環境整治、生態保護和歷史文化傳承,防止鄉村建設“千村一面”。推進城鄉基礎設施統一建設,促進城鎮供排水、供熱、供氣、生活垃圾處理等重要市政公用設施向城郊鄉村和規模較大的中小城鎮延伸。健全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分級分類投入機制,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將城鄉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實行一體化開發建設。加強城鄉基礎設施統一管護,明確基礎設施產權歸屬,建立管護制度,落實管護責任,確保長期發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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